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扩大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证。为保证这一工作的稳妥实施,使校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将学校重要校务予以公开。促进科学决策,勤政廉洁,密切干群关系、师生关系,使广大师生员工知校情,议校事,参校政,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不断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达到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目的。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与学校管理、教育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主要内容有:
(一)学校重大事项公开。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二)人事管理公开主要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岗位聘用办法;职称评聘以及人员调动和公派出国情况等;
(三)教学和招生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学科建设、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专业设置及改造、教学奖惩、各类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等;
(四)财务收入和支出公开主要包括:学校事业经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招待费使用情况等公开;
(五)工程建设项目公开主要包括:对学校工程项目依法施行招投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实行公开;
(六)大宗物资采购公开主要包括:大宗办公用品和家具、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教材、采暖燃煤、医药品的采购供应情况,主要指采供渠道,供货商的选定,质量、价格、数量和是否有回扣及对回扣的处理情况;
(七)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主要包括:教职工工资调整、各种补贴、奖金分配方案及重大奖励,住宅调配、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其他社会保障金缴纳情况等;
(八)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三好学生和优干的评选与奖励,特困学生学杂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等,对学生的处分及奖励等;
(九)其他教职工关心并适宜公开的事项。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与措施
(一)每年一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校务公开的主渠道。对已经以不同形式公开过的项目作简要汇报,尚未公开的内容要向大会作公开报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应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审议,其他公开项目可向教代会主席团会议报告。
(二)建立专项校务公开工作通报会议制度。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要工作,可采用情况通报会、党政工联席会、简报等形式公开,必要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代会主席团会通报公开。
(三)建立学校完整的校园网络校务公开制度,充分运用网络便捷、快速、完整、准确的特点,使校务公开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四)设立校务公开公告栏。对一些可以张榜公布的事项,在公告栏上张贴公开,配合运用广播、校报、简报等形式及时公开。健全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和校长信箱,及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校务公开渠道畅通。
四、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及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共同努力,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共同搞好校务公开工作。
(二)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有关职能处室应制定出本部门校务公开事项的具体办法。定期及时公布本单位应该公开的事项,使校务公开有章可循,落到实处。
(三)成立由纪委、工会、教代会代表和教工代表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应该公开的内容是否及时、认真、全面地公开,对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或给予满意答复进行监督,并收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确保校务公开的实效性。
五、注意事项
(一)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又比较复杂细致的工作,要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公开的形式和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而定。公开的内容及公开的范围,视其当时的具体情况,由领导小组决定。
(二)在实施校务公开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方面关系:
1.处理好实行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与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
2.处理好校务公开与学校稳定的关系。对敏感性问题要谨慎,防止草率公开,引发新的问题,影响学校稳定。
3.要处理好校务公开与按市场规律办事的关系。
4.要处理好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关系。
(三)各部门、各单位应在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参照本实施办法,建立适合本部门(单位)的公开制度,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并将其实施情况报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