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女教职工,且独生子女在2016年1月1日出生。
二、办理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委员会用印申请单》(见附件一)1份,女工委员及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
2、《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见附件二)3份,表上贴夫妻单人1寸照片,男方单位盖计划生育公章。
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明(附件三)1份,由职工所在分工会出具,女工委员及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
4、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孩子户口本复印件1份。
5、《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女方身份证原件。
8、夫妻2寸横向合影照1张。
三、具体办理:
将上述材料交校工会418室,由校工会工作人员到小寨计划生育服务站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