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生育第一、第二个子女的在编在岗职工。
二、办理时间
女方未孕、怀孕、孩子出生三个月内均可办理登记。
三、办理流程
办理生育登记的职工向校工会418室提供如下材料,审核无误后,领取《西安市生育登记号》。
1、《计划生育委员会用印申请单》(见附件一)1份,女工委员及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
2、初婚未育证明(申请一孩,见附件二)/婚育状况证明(申请二孩,见附件三)1份,由职工所在分工会出具,女工委员及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
3、《西安市生育登记表》(见附件四)2份,夫妻双方须签字并按手印。
4、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孕期B超单复印件1份(未孕不提供)。
6、一孩的《出生证》(生育二孩者提供)。
7、《西安市母子健康手册》(雁塔区中医医院领取,在我校雁塔校区原南门对面)。
8、已办理过《独生子父母光荣证》的职工申请生育二孩须将该证件原件交回。
四、注意事项:
1、在办理生育登记后,须到校卫生所进行登记。
2、休产假之前,须向人事处劳资科请假。
3、产后请及时向校工会报婴儿姓名、性别及出生时间。